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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1 / 2)





  处理完店里的事,房东大人赶忙爬上三楼,直奔休息室。

  大床上,沈柳刚给小孩讲完故事,一大一小靠在一起已经睡着。薄薄的被褥勾勒出户主大人劲瘦的身体线条,尤其是腰部,怎么看怎么让人血脉喷张,尤其是已经摸过无数次的房东大人。

  沈凌衫抱着沈柳的胳膊,腮帮子鼓鼓的,差点流出口水,不知道是不是在做什么美梦,脸上带着笑意。

  暗搓搓地搓了搓手,走到床脚拿起小一号的被褥爬到床上,把被沈凌衫抱住的胳膊拉出来,轻轻裹住小孩送到隔壁休息室,往唐辉煌怀里一塞。

  “恩?”唐辉煌迷迷糊糊睁开眼,就看到封靖哲暗搓搓地冲他笑笑,接着迅速关门走人。

  怀里有个热乎乎的小孩儿,唐辉煌砸吧砸吧嘴,裹上被子继续睡,就是睡梦中,隐隐约约能听到隔壁发出几声若有若无的呻吟声,也不知道是不是晚上跟老竹马做多了,日有所思什么的。

  下午睁开眼睛一看,唐辉煌呆愣一分钟才反应过来,感情这不是梦。“爸爸,下午好。”沈凌衫揉揉眼睛,看清楚是唐辉煌,“哦,是唐叔叔。”

  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孩儿已经习惯自己跟沈柳一起睡觉,结果醒过来却在唐辉煌的床上。

  “嗷呜?”沈二哈早早睡醒,溜达上楼,准确地找到唐辉煌的休息室,还特别聪明地抬起狗爪开门。

  贵妃跟在后面跑过来,趴在床边看着沈凌衫,尾巴摇啊摇。

  “起床。”沈凌衫爬起来穿外套。

  吃过午饭后,店里没有外人,刘大富就把金毛们领到休息室睡觉,于是楼梯下面的小房间里,牛牛到菜馆门口吹狗毛,就剩下一只圆滚滚的小胖狗。

  “汪,汪,汪。”小胖狗看了一圈都没看到其他狗狗,赶忙咕噜噜滚下垫子,吭哧吭哧跑到门口。牛牛临走前体贴地关上门,小胖狗个头太小,并不能打开门。在小房间里转了几圈,终于确定自己出不去之后,小胖狗甩甩小短尾巴,感觉狗生遇到难以逾越的挑战。

  沈凌衫跟大头狗和贵妃下楼,打开小房间的门,就看到小胖狗趴在墙角,头朝里,屁股朝外,好不凄惨。

  “哈哈,豆虫。”沈凌衫捂着肚子笑。

  沈二哈跑过去把小胖狗叼起来,嗖一下跑出菜馆,去停车场的树荫下趴着。

  早晨才让牛牛把小胖狗送去,可郝立强那两口子大概是二人世界过上瘾,吃过早饭来送饭盒,顺便把小胖狗也送来。偏偏小胖狗还很高兴,立刻扑到牛牛的狗爪上,咕噜噜滚好几圈儿,一点都没有跟主人离开的痛苦情绪。

  用郝立强的话来说,自家小胖狗需要有玩伴才能健康成长,而他则需要二人世界的滋润,所以这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事实证明,他俩口子只是不会做饭,担心小胖狗再吃坏肚子而已。

  刘大富那边也睡醒,金毛们一摆溜下楼,迅速跑出去,三只趴在树底下不动,其中一只跑出来跟沈二哈玩。

  半成品的菜制作并不难,难的是怎么保持口味,还有调料的配置,既要原汁原味,又不能添加任何防腐剂。

  沈柳一直做传统菜肴,讲究上桌即吃,不留剩饭,半成品菜则是需要二次上锅加工,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老板,我看好你。”刘大富哈哈大笑,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的,看着特别凶,“我对厨艺也小有研究,但不及你的十分之一。”

  很难想象刘大富这种一看就是黑涩会老大的人物会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做饭,但是再看看他无微不至地照顾肖林,这一切似乎又说得过去。

  “大富的厨艺确实不及老板。”肖林抿嘴笑,主动把手放在刘大富又粗又大的手上,一大一小两只手叠在一起,“回头成立个菜品研究中心,我看沈家菜馆隔壁的铺子还空着,咱们租下来,我让大富投一些资金。”

  “那敢情好,我们每天都可以来菜馆吃饭。”刘大富哈哈大笑,“顺便让黑背教教我家金毛,怎么威风……”

  沈柳笑而不语,如果他没看错的话,刘大富家的金毛大概会变得稍微活泼一点,毕竟跟沈二哈一起玩,绝对不会学到威风那种高逼格的东西……

  敲定合作的事,沈柳才知道,刘大富所谓的有钱是什么概念,他不是临城本地人,只因为肖林是临城本地的,所以才在临城定居。其名下产业遍布全国,各个行业都有投资,是真正的天凉王破集团。

  “我如果没有封家这个背景,单比财富的话,还真比不过刘大富。”与此同时,房东大人感到由衷的庆幸,“还好他在肖林这棵树上绑死了。”

  沈柳挑眉,“你没在我这棵树上绑死?”

  “咱们是根叶绞缠的连理枝,我早就把你缠死,你跑不掉。”封靖哲一边说着,眼睛慢慢发亮,“要不……再缠一次……这次你缠我……”

  “快去定菜单,晚上还要请他们吃饭。”沈柳把封靖哲推出小房间。

  刘大富在开发区有几个合作伙伴,带着肖林去联络感情,顺便视察一下产业,说好晚饭还在沈家菜馆吃。那几个企业沈柳都有所耳闻,都是投资数亿的机械厂,当初开发区领导许诺很多好处才说动老总来这边建厂。

  “爸。”沈凌衫抱着小胖狗进来,身后跟着一串狗狗。

  “把豆虫放下,看会儿教科书。”沈柳摸摸沈二哈的狗头,牛牛、贵妃的狗头,“狗狗们也都趴着休息。”户主大人的威严不可挑战,沈二哈立刻趴到垫子上装死,小胖狗迈着小短腿跑过去,抱住大头狗的狗腿。

  晚饭时间是菜馆生意最好的时候,如果沈柳闲着,就一定会进厨房帮忙,或者在柜台那边收钱,但是今天跟往常不太一样。沈柳特地去厨房看了眼,发现完全应付的过来,老于和小于都非常给力。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马路对面的李氏推出特价菜,吸引走一部分客户,导致沈家菜馆的人流量有小幅度的减少。

  第109章

  李氏摆明了要跟沈家菜馆对着干,并且开始打价格战,所有的菜品都比沈家菜馆这边的定价低一点,并且在大门口贴出菜单,定价一目了然,因为这个着实吸引不少图便宜的食客,短时间竟然也打出一点名气。

  “他们好好的药膳不做,弄什么家常菜?”二楼单间,唐辉煌手搭凉棚看着马路对面的停车场,已经停满车,还有不断往那边赶的车子。

  沈柳拿着唐辉煌的手指移动到自家停车场,“你看看谁家停的车多?”

  “还用看,肯定是咱们菜馆,这个时间点停车场会停满车,有些来晚的只能把车停在别的店门口。”唐辉煌得意道,“为此我还得专门派打扫卫生的大妈去指挥。”

  拉着唐辉煌往楼下走,沈柳一边解释着,“对面的商铺我早就看过,商住一体楼,一楼层高三米,二楼层高才一米九,他再怎么装潢也不会装修出大气磅礴的风格。咱们这是标准商业楼,一到三楼的层高都是三米五,随便装修就能给人开阔的视觉体验。你觉得去一个环境憋屈的地方吃饭感到舒服,还是环境大气的地方吃饭舒服?”

  “现在有一部分食客是被价格和新鲜的菜式吸引过去,过一段时间他们还会回来?”唐辉煌眼睛一亮,“那李氏岂不是会倒闭?”

  沈柳摇摇头,没说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只要李氏一直开下去,就不会缺客户,除非他们做的菜非常难以下咽。

  晚饭沈柳亲自动手,一道毛血旺上桌,鸭血、豆芽、肉片等,营养丰富,口味香辣,看着就极其开胃。沈凌衫站在桌子旁边瞧着毛血旺扁嘴,“爸爸,好多红辣椒,我不敢吃这么辣的。”

  “黄焖鸡一样好吃。”封靖哲端着盘子出来,笑着摸摸小孩的软发,“来尝尝,里面有菜椒。”

  浓浓的香菇味儿,表面飘着一层油,舀到米饭里拌匀,非常下饭。沈凌衫吸吸鼻子点头,“黄焖鸡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