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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父爱布下的局(2 / 2)

怪不得能让某人渣,从中感受到不一样的酸爽。

“妈,你先坐下,喝口水,我再给你仔细解释。”

再次历经血腥的生死后,庄宁胆子大了许多,居然能无视四个死人了,把足踝已经肿成馒头的方梅,搀到沙发上后,又去给她倒水。

也可能是,她刚继承了老庄留下的无敌超级保镖,胆气大壮,休说是行走在死人中间了,即便它们忽然诈尸了,庄小主只需打个潇洒的响指、不对,只要吹一下,巨猫和吸血蝙蝠就会迅速出现,让诈尸的再死一次。

“好。小心,地上的玻璃,别扎脚。”

方梅这会儿也冷静了许多,连忙嘱咐庄宁小心。

地上那些玻璃,是方梅开枪时,打碎了一部分的琉璃吊灯,摔落在地板上的。

很凑巧,庄宁那晚魔障后连夜撤出庄家,收拾东西时,把几只鞋子踢到了客厅内,当时也没管,现在派上了用场。

人间凡事,一饮一啄,都是天定啊。

听庄宁仔细说完后,方梅又呆愣了很久,才幽幽叹了口气,抬手轻抚着她的脸颊:“小宁,你能理解你爸为了你,付出的满腔苦心,以及其间所代表的含意吗?”

依着庄宁的聪明,即便无法全部搞清楚,也能猜个差不多。

但她却在方梅这样问时,眼神黯淡下来,缓缓地摇头。

“你爸,其实早就算到会有这一天了。”

方梅只好给她解释:“或者说,他早就知道会出意外,这才在多年前,为你以后能平安的,幸福生活下去做打算。”

即便是个傻子,这会儿也该看出老庄是个有故事的人了。

至于他深藏着的故事有多么的精彩,方梅还猜不到。

却能断定,老庄早在多年前,就开始为女儿铺垫他死后的后路了。

毫无疑问,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没妈又没爹的孩子,却是连草都不如的。

尤其在老庄的娇生惯养下,庄宁成为了李人渣嘴里的当世第一小泼妇。

一个叛逆的,自恋的,以我为中心的女孩子,就算智商再怎么高,一旦失去老爸的庇护后,要想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接受现实中狂风暴雨的洗礼,那纯粹是痴人说梦。

尤其庄宁还是身价亿万的小富婆。

该怎么在身死后,才能确保庄宁安康幸福过一辈子呢?

自知不知何时就会溘然长逝的老庄,早在十数年之前,就开始为了女儿的幸福布局。

主要是两个局。

第一,就是到处宣称她是男人难以接近的望门小寡,无论谁碰,谁就会被克。

为了确保世人相信庄宁就是个货真价实的望门小寡,老庄不惜花重金,暗中安排人,把那些眼馋她清纯美貌,和亿万身价的纯情男,都搞出匪夷所思的意外。

但又不能让女儿因此绝望,以为这辈子只能孤枕难眠,在对这个世界绝望后,自寻死路,所以老庄才又放出风声,说大千世界上亿万渣男中,有一个幸运儿。

虽说从亿万渣男中淘出那个幸运儿的概率,几乎比闭眼就位列仙班还要难,却能让庄宁不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的希望所在。

只要有一丝丝的幸福希望,谁还想去找死啊?

迄今为止,老庄布下的“望门小寡局”,还是相当成功的,有效保护了冰山雪莲般清纯的女儿,不被那些渣男骚扰,侵犯。

老庄所准备的第二个局,就是那对昼夜天使了。

也正是从老庄留在白纸上的遗言,庄宁才知道这两只野兽,有个非常浪漫的名字。

世人都知道,人们要想驯养动物,首先想到的就是狗狗。

毕竟狗狗是最通人性的了,自古以来就号称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就连它们的肉,也备受人们的喜爱――

但在老庄看来,狗狗诚然好驯养,却不能起到奇兵的效果。

做个选择题。

人们是怕恶狗,还是怕一只张开翅膀足有一米宽的巨型吸血蝙蝠?

肯定是后者了。

而且。这种原产于中东地区的异种吸血蝙蝠,除了模样更加吓人之外,还占据空中优势。

就像张俊之死的那晚。

如果把吸血蝙蝠换成一只恶狗,就算是藏獒之类的猛犬呢,凭借一双铁拳成为泰国地下黑拳冠军的张俊,即便是再怕,也能有能力一战!

可当张俊从没见过的异种吸血蝙蝠,自空中袭来后,第一反应就是怕,然后全然忘记了他也是个高手,只需鼓起勇气,哪怕最终还是难逃一死呢,也能给它造成伤害,而不是转身就跑,结果被轻松割断了脖子里的大动脉。

直到现在,鬼魂还在野外回荡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吸血蝙蝠确实能起到天降奇兵的效果,可它终究拥有昼伏夜出的本性。

即便它能白天外出公干,但也会受到大自然的干扰。

所以老庄决定,给吸血蝙蝠再配个同伴。

他选择了产自西非某原始部落的巨猫。

巨猫可是昼夜两栖动物,能有效弥补吸血蝙蝠的不足之处。

于是,老庄就选择了这两只野兽,并在暗中秘密的严格培训。

没谁知道老庄为了驯服这两只野兽,所付出的心血有多少,总之他成功了。

其实,老庄在得知回家省亲的老程出事后,就意识到他的末日来到了。

不过他早就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更是在临走前,为女儿做出了详细的安排。

只是走的太匆忙了,而且那天庄宁又淋了暴雨,心情极度不爽,当着李东方的面,老庄又不方便和她说什么,唯有在她打电话时,含糊其辞的说了些什么。

事实,正如方梅所想的那样,今晚会有人提前来庄家寻宝。

哦,是送命。